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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送达登报300元起3

中国时报+求职便利通广告刊登每天不到150
自由时报台北刊登求才广告每天不到100元
登报遗失130元起 法院公告登报1字不到1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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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纸广告-公示送达登报费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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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送达告刊登流程、办法、注意事项!
一、声请人收到公告后请先核对,如发现错误请洽承办人更正;如正确请依公告及附件整件之文字报纸刊登乙日(附记内容不必刊登)。
二、公告种类繁多,请务必将所收到公告依规定刊登指定的版面[海外版或全国版]。并将报纸一大张,注明股别及案号寄回或亲送法院。
三、收到法院公告,悉由声请人自行选报刊登。
四、刊公告内容有一定的时间期限,所以要相当注意,错过刊登送件时间,案件又要重新办理。
1、刊登法院公告稿件刊登分为地方版、全国版、国外航空版。
2、法院公告刊登之前要注意公文附注为全国版、地方版、国外航空版。
3、法院公告全国版公告价格与航空版、地方版的价格会有差异。
4、公告刊登内容有一定的期限,需要留意。
5、错过刊登送件时间,案件又要重登补办。
6、刊登公告均以最小字刊登即可。

公示送达何时登报?如何登报?
民事诉讼法第151条就公示送达之方法有明文规定:「公示送达,应由法院书记官保管应送达之文书,而於法院之公告处黏贴公告,晓示应受送达人应随时向其领取。但应送达者如系通知书,应将该通知书黏贴於公告处。除前项规定外,法院应命将文书之缮本、影本或节本,登载於公报或新闻纸,或用其他方法通知或公告之。」因 公示送达之本质为拟制性送达,受送达本人实际上并未收受该件文书,因而其程序应从严解释。
若声请人及法院均已知受送达人实际已出境,惟仍以较易为应受送达人查悉者为当,故应尽可能命其登载於海外版之新闻纸为宜,受送达人更有获知之机会。若受送达人仍於国内,则命其登载於全国版之新闻纸。
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:「公示送达,自将公告或通知书黏贴公告处之日起,其登载公报或新闻纸者,自最后登载之日起,经20日发生效力;就应於外国为送达而为公示送达者,经60日发生效力。但第150 条之公示送达,自黏贴公告处之翌日起,发生效力。」而登载公报或新闻纸之期间,由法院定之,是声请人应即於该期间内登载之。

何谓公示送达
公示送达是指无法把文书送交给文书收受人时,依一定的公示方式,经过一定的期间,在法律上即视为与实际上交付文书收受人同样的效力。
通常会采用公示送达的原因,最主要是因为送达的处所不明,在查明户籍所在地仍然无法送达之后,具状向法院声请公示送达。公示送达应由「法院书记官保管送达的文书」,在法院的公告栏张贴公告,并可以刊登公报或新闻纸,通知应受送达人随时向书记官领取。
对在国内的人为公示送达,自张贴公告之日起算,如果以登报的方式进行时,自最后登报之日起算,经过20日发生效力。外国为送达而为公示送达者,经60日发生效力。

被告地址如按户籍地无法送达,送达程序如何进行?
原告可具状声请公示送达,第一次声请公示送达,当事人须於规定期限内登报,并尽速将刊登之报纸检送法院,以利计算送达时间,是否合法送达,同案件第2次公示送达,法院则依职权办理。

什么是公示送达(依民事诉讼法第123条)
送达是由法院书记官依职权为之行为(送达物为诉讼书状<文书>)

公示送达声请(依民事诉讼法第149条)
1.应为送达之处所不明者。
2.於有治外法权人之住居所或事务所所为送达而无效者。
3.於外国为送达,不能依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办理,或预知虽依该条规定办理而无效者。
4.驳回前项声请之裁定,得为抗告。
5.如无人为公示送达之声请者,受诉法院得依取权命为公示送达。
6.原告或曾受送达之被告变更其送达之处所,而不向诉讼法院陈明命为公示送达。

职权公示送达(民事诉讼法第150条)
依前条规定为公示送达后,对於同一当事人仍应为公示送达者,依职权为之。

公示送达方法(民事诉讼法第151条)
公示送达,应由法院书记官保管应送达之文书,而於法院之公告处黏贴公告,晓示应受送达人应随时向其领取。但应送达者如系通知书,应将该通知书黏贴於公告处。除前项规定外,法院应命将文书之缮本、影本或节本,登载於公报或新闻纸,或用其他方法通知或公告之。若声请人及法院均已知受送达人实际已出境,惟仍以较易为应受送达人查悉者为当,故应尽可能登载於海外版之新闻纸为宜,受送达人更有获知之机会。若受送达人仍於国内,则登载於全国版之新闻纸。

公示送达生效时期(民事诉讼法第152条)
公示送达,自将公告或通知书黏贴公告处之日起,其登载公报或新闻纸者,自最后登载之日起,经20日发生效力;就应於外国为送达而为公示送达者,经60日发生效力。但第150 条之公示送达,自黏贴公告处之翌日起,发生效力。而登载公报或新闻纸之期间,由法院定之,声请人应即於该期间内登载之。

公示送达证书(民事诉讼法第153条)
为公示送达者,法院书记官应作记载该事由及年、月、日、时之证书附卷。